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个体工商户 、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一个小超市、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2025年初,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近年来 ,即使合法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社会危害性较低、小微企业 。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比如,处罚从不是目的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处以6.6万元罚款。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一辆小餐车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立法、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
